close

在四大電信業者表態不配合調降資費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NCC)乾脆公開業者淨利資料,強調超額盈收須回饋消費者。

NCC今(13)日提出電信業者近年營收數據:中華電信、台灣大、遠傳三家合計在95年至97年每年皆有新台幣660億元以上淨利(95年742億元、96年664億元、97年705億元),而98年至前三季亦有新台幣505億元淨利。強調資費調降5%只影響每年利潤最多35億元,且電信產業為政府特許,有此「超額盈收」理應回饋全民。

倘若電信業者不依日前決議於4/1前調降5%資費,NCC將依電信法第六十二條之一開罰。可求處3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開罰至改善時為止。更嚴重的情況,還可要求業者停止營業,或廢止其特許執照。

自本(1)月6日NCC決議調降電信資費後,由主要電信業者組成的電信協會發新聞稿,批評此為「電信大海嘯」,並表示NCC未與業者溝通對話。上周日四大業者高層更共商抵制,表示將提出各自降價方案,而非按照NCC決議方案。並傳出業者希望跳過NCC,直接跟行政院長對話。

業者這些動作惹火了NCC,讓兩方的態勢更加劍拔弩張。業者口中所稱的「尊重主管機關、仍將善意溝通」似乎僅是場面話,也難怪NCC要祭出電信法這把尚方寶劍,讓業者自己決定是要降5%少賺個35億,還是廢照後700億一毛都賺不到。

引用自http://taiwan.cnet.com/crave/phone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