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國家認證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 “國家認證委”)獲悉,從明年 1 月 1 日起,3G 移動終端設備必須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并加蓋強制性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國家認證委表示,在我國的《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中就包含了移動用戶終端(包括 TDMA(GSM)和 CDMA 移動終端),3G 移動終端作為 TDMA(GSM)和 CDMA 技朮衍生出來的移動終端產品,也應屬于強制性認證範圍。
所謂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即 3C 認證,該認證和工信部頒發的手機入網許可證一并成為手機上市前的兩大認證許可。
國家認證委方面透露,目前所有相關指定認證機搆已開始受理 3G 手機認證申請,相關手機生產企業應抓緊時間申請認證,以確保在 2010 年 1 月 1 日前獲得 3C 認證,取得進入市場通行證。與此同時,消費者在選購 3G 手機時也要認准 3C 認證標志,以確保所購 3G 手機的安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引用自 5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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